| Mia's profile一个人的童话PhotosBlogLists | Help |
|
11/26/2006 a proper reason
小鸡的两个好朋友,相恋五年,感情一直很稳定。但很突然地,女方提出了分手的要求,原因是因为有一个她觉得更适合她,更好的男生的出现。一段五年的感情,实在是不浅,而对于第三者的出现,导致感情的破裂,对于男方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,分手之于他来说是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。 我不禁在想,究竟怎样的分手理由才算是一个正当的理由? 有人会以性格不合为理由。这究竟是一个最真实的理由,还是一个最烂的借口?!两个人的性格差异的确会造成摩擦,甚至矛盾,进而导致感情破裂。但究竟合于不合标准何在呢,是否有些可量化的标准呢?如果一切均凭个人感觉,这个主观性如此强烈的理由算是正当的理由吗?! 有人会很直接地说是找到了更喜欢的人。这就是一般所说的有第三者咯。一般来说,在外人看来,被抛弃的人总是比较值得同情的,移情别恋的人是比较可耻的,而第三者更是受人唾弃。但难道因为会伤害到别人就应该放弃去追寻自己真正的幸福吗?但以牺牲一个人的幸福去换取自己的幸福,这理由又算正当吗? 还是的就是一些诸如父母反对、以学业为重、相隔太远之类的借口,甚至是连理由都省了,反正我就是不想跟你在一起了……一切的理由仿佛已不是为了让对方死心,而只是让自己觉得心安理得。当自己觉得理所当然的时候,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再重要了。 所谓正当的理由,不是一个让对方可以接受的理由,而是一个令自己觉得心安的理由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kid1204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F8A5FAB112D4E2E1!687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|
|
|